(1)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
(2)涉密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以及承担涉密项目研究、建设、管理任务的岗位;
(3)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
(4)定密责任人岗位;
(5)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综合性岗位等涉及其他行业、领域保密事项范围的岗位;
(6)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