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保密法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研制生产单位可以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机构申请对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上述机构颁发合格证书。研制生产单位生产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应当与送检样品一致。
国保手机屏蔽柜、保密柜等安全保密产品,皆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检测,获得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国保保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在外观、功能、结构等方面,与送检的样品一致,也可为客户提供检测报告及证书,助力保密安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