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湖北公安破获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企业该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戳→-凯发k8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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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湖北公安破获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企业该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戳→
来源: | 作者:广州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08-23 | 3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

湖北公安破获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


2024年5月,宜都市公安局接到辖区某化工企业负责人报警称,有离职员工违反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窃取公司商业秘密用于在外投资生产和销售,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经查,犯罪嫌疑人袁某某2022年入股湖北襄阳某化工企业,由于缺少专业知识,遂前往宜都某化工企业,不顾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高薪“挖走”宜都这家企业质检部门负责人朱某某,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之后,袁某某等人非法生产化工产品60余吨,截至案发时,已出售50余吨,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为获取更多利益,袁某某不久后又在武汉成立新公司,邀请朱某某加入,并在朱某某建议下,又从宜都这家化工企业“挖走”生产部门负责人黎某某。截至案发时,这家新公司还未进行商业化生产。


目前,袁某某、朱某某、黎某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逮捕,其余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然而此类案件

早已不是孤例


2021年7月,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权利人深圳某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举报,反映上海熹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经查,2020年7月,熹贾公司为了解深圳某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报给重庆客户同类产品的价格,联系了时任该公司重庆区域销售代表陈某,要求其提供相关产品价格表。后熹贾公司从陈某处获取了存储上述文件的u盘,并参照该价格表调整自身产品的价格策略,以获取竞争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9月分别对熹贾公司及陈某作出罚款40万元和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小贴士


什么是商业秘密?


在我国,商业秘密尚没有专门法进行规定,其定义来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即“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都有哪些内容呢?


商业秘密主要有两类:


01技术信息


与产品研发相关的技术信息,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加工技术、图纸;关键环节控制技术;研发过程中的试验数据;产品的改进或更新换代方案等。


02经营信息


与产品或原材料价格及购销渠道、营销策略有关的经营信息,包括:产品的研发、生产成本信息;主要原材料采购渠道及价格信息;竞标方案;客户的天生赢家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需求、交易习惯及潜在的交易动向;拟定中的营销策略,拟投入使用的产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信息。


当然,商业秘密不限于以上内容。只要符合非公知性、价值性,并且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相关商业信息均可以列为商业秘密。


那么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呢?

侵犯商业秘密可能会承担哪些责任呢?

跟着小密一起了解~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规定,主要有四种违法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可能会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1)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2)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行政责任: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侵犯商业秘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那么

企业应当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跟着小密一起学习~



完善保密制度


根据行业特点和技术需求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制定详细可行的保密手册;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设定商业秘密等级;根据经营需要,划定接触商业秘密人员范围,通过生产线切割、代码化管理、涉密人员追踪、标注秘密标识等方式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强化保密措施


在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与员工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告知其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以及泄露商业秘密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离职时,企业应与其谈话,了解离职动机和去向,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等;定期组织开展员工保密制度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


加强对外活动商业秘密保护


与可能接触商业秘密信息的合作方、产品供应方、服务机构等商业主体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信息,强调保密义务。


多种方式维权


除采取诉讼方式维权外,还可以选择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举报投诉;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通过多元化程序解决纠纷,以达到更好的维权效果。


资料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杂志社、西藏市场监管 、西安市场监管、上海发展改革、知识产权那点事

文章来源:成华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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