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防谍】间谍版“贼喊捉贼”!高校学生投靠间谍机关,上演主动投案戏码!国安部披露详情→-凯发k8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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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防谍】间谍版“贼喊捉贼”!高校学生投靠间谍机关,上演主动投案戏码!国安部披露详情→
来源: | 作者:广州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06-19 | 105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导自演、假装举报!

某高校学生“骗取”境外间谍数万元?

和小密一起来看看

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件详情


2023年6月,国家安全机关接到一通蹊跷的举报电话。举报人自称是某高校学生,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对方要求他提供“红头文件”,被他断然拒绝;但举报人又称,为了帮助国家安全机关“抓获间谍”,自己在不久前主动联系了境外间谍,还“骗取”了对方数万元间谍经费,遂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主动反映情况。



一个普通学生为何会被境外间谍紧盯不放?为何能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联系?又为何能从专业的境外间谍手中骗取经费?接线的国安干警疑窦丛生。


经国家安全机关缜密侦查,相关案情终于水落石出。举报人贺某,系某高校在读大学生,日常花销大手大脚,导致年纪轻轻就负债累累。为牟取经济利益、填补亏空,贺某竟产生了主动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搜集出卖国家秘密赚钱的想法。他借助某境外社交软件,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联系,并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蛊惑和指挥下,多次非法赴我军事禁区附近拍照,并向有关人员套取涉密信息,前后共收到间谍经费数万元。


贺某深知自己的行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内心十分惶恐焦虑,于是自编自导了主动投案的戏码,妄图通过反映虚假线索、刺探国家安全机关掌握证据情况,逃脱法律制裁。



然而

主动投靠间谍组织卖密案件

早已不是孤例


案例一:


秦某,赴国外攻读硕士期间,通过网络主动与该国间谍组织取得联系。毕业后,秦某回国入职某涉密单位,间谍组织对其进行培训,并配发专门用于联系的手机、笔记本电脑、u盘等。


此后4年间,秦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大量涉密文件、内部信息提供给境外间谍组织,获利5万美元、150万元人民币。2017年12月,秦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人民币。


案例二:


某密码研发单位的普通职员黄宇,因在单位改革末位淘汰中被通知待岗,认为领导在排挤自己,出于怨恨心理他决定出卖自己掌握的核心机密,以报复单位,同时攫取巨额利益。


黄宇利用国家机密情报作“投名状”,被外国间谍情报机关接纳。在香港、曼谷接受外国间谍培训的黄宇彻底沦陷,开始出卖自己在单位工作期间非法留存的核心机密。更为恶劣的是,他还欺骗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妻子拷贝涉密材料,以换取更多报酬。


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他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包括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数量之大、范围之广、涉密之深,令人震惊。最终,黄某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


黄宇间谍案告破后,他原来就职的单位有2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黄宇的妻子、姐夫谭某也因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分别判处五年、三年有期徒刑。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举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


(三)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


(四)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举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已经启动奖励程序的,应当终止奖励程序;已经作出奖励决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已经实施奖励的,应当予以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那么

什么是间谍行为呢?

间谍组织的策反重点目标人群有哪些?

跟着小密一起了解!


什么是间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间谍行为是指有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


(五)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六)进行其他间谍活动。



间谍组织的策反重点目标人群


据国家安全机关统计,留学生、高校师生、军事发烧友、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人员、年轻网友等容易被境外间谍机构策反,可能会被利用!


国外某情报机构发展间谍的“mice法则”:


m(金钱):见钱眼开,追求生活奢侈享受者;


i(意识形态)迷恋西方思想,诋毁本国体制者;


c(个人表现):个人成就动机极其强烈,渴望被万众瞩目者;


e(道德):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检点者。


我们应该如何防范间谍呢?

跟着小密一起学习!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五不做”


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涉密文件资料;


不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音视频信息;


不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三配合”


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国家秘密;


配合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情况或者证据;


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的可疑情况及其线索。



公众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时,应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网络求职时,要认真甄别对方要求,凡要求提供单份企业内部情沉、敏感信息的,应拒绝;


以学术研讨、论文征集等名义,要求提供涉密科研成果的,应拒绝;


军事爱好者网上交流时,不应涉及我军事装备、军事部署、军事演习等敏感内容,如遇热衷探讨此类问题的人员,应远离;


出国时,如遇过分热情、身份不明人员,应远离;如遇境外间谍纠缠、威胁时,应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请求帮助。


小密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关人员如果行差踏错实施了间谍行为,不可心存侥幸,更不可隐瞒事实真相,妄图逃避法律制裁。遇有相关情况,应及时通过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自首或举报,并配合协助开展调查取证。


资料来源:国家安全部、央视新闻、共产党员、昆明司法行政、环球人物、《全民国家安全常识》

文章来源:成华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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