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应当对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情况开展自查自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下列13种情况进行检查:
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保密制度建设;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采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或者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管理;涉及国家秘密会议、活动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及其他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情况。